西华大学教师听课制度西华大学教师听课制度

作 者:发布时间:2017-08-02浏览次数:197


(西华教字[2005]432号)

为及时了解教学情况,检查教学效果,总结教学经验,加强教学交流,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,努力搞好教学工作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教师听课制度。

第一条  教师包括在校任教的所有专、兼职教师。

第二条  实行教师听课制度既是加强教学交流,相互借鉴、相互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;也是加强教师相互进行教学监督的有效途径,有利于教师自我学习,自我提高。教师听课要加强听课的针对性,把听课和改进教学方法、提高教学水平结合起来。听课要有不同的重点,老教师要对年青教师进行指导,为培养青年教师服务;年青教师以观摹学习为主,尽快提高教学水平。为了促进某门课程、某个教学环节的改革,可以系(教学部、教研室)为单位组织专题听课、专题研究。

第三条  教师原则上听本学院所开课程,也可听全校范围内各类课程。

第四条  教师每学期听24节课(其中系、教学部或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34节课),听课后应填写《西华大学教师听课记录表》。

第五条  每个月末,各学院统计本学院教师听课情况,统计表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存档;听课记录表保存于学院备查。教务处以教学简报形式对教师听课情况进行通报。

第六条  听课中发现的好人好事好经验,要及时总结、推广;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。系(教学部、教研室)应集中组织2次教研活动,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做好记录。

第七条  各学院应把教师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纳入年终考评。


西华大学教师听课记录表

听课人:   教学单位     职称

授课教师


课程名称


综合评价


听课时间

周  星期 第节课

教室


优选专业

专业班(班号)

评价项目

A

B

C

D

讲课内容

1

仪态端庄、举止得体






2

备课充分、内容熟悉





3

信息适度、进度适当





4

重点突出、详略得当





5

条理清楚、逻辑性强





6

启发思维、培养能力





7

语言流畅、有吸引力





8

板书规范、繁简适度





9

严格要求、教书育人





10

课堂气氛、课堂秩序





11

使用普通话状况


学生应到


实  到


其他(教材、作业、辅导等)情况:


综合评价


意见建议


教学系(部、教研室、中心)签字:

学院(直属系)签字:

说明:1、综合评价打“ABCD”四个等级,分别表示:“优、良、中、差”;

A级:1—10项目中,A>=7C<=1,无D

B级:1—10项目中,A+B>=7,无D

C级:1—10项目中,C>=5D<=1

按学校文件规定应使用普通话上课而不使用普通话,综合评价不能为A级;

2、教师听课后,将此表交学院(直属系)办公室存档备查;学院(直属系)统计本单位听课情况于月末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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